养老保险1996-2005年,我在某…

养老保险1996-2005年,我在某单位的后勤部门工作,工作时间长达10年,签订有10年的临时合同(5年一签的)。2006-2007年,继续在原部门工作,但是没有续签合同。2007.11-2008.5后勤部门被单位职工个人承包,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后勤被整体接受,任然没有签订合同。2008.6-至今后勤部门被单位收回,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后勤又回到原单位继续原工作,依然没有合同。问题1: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的后勤于3月份要撤销,我想让单位补办我的办理养老社会保险,可以么?如果要办理,该怎么办理,单位和个人该如何负担?问题2: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的后勤于3月份要撤销,我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赔偿?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