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老公在单位上班时间被单位的同事开玩笑把小腿粉碎性骨折,在医院做了手术,医药费可以报销80%是单位同事出的,一年后还的做2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也是同事出,单位给发6个月的工资还有老婆陪侍费一个月500元,同事准备给2000元一次性了解,以后有什么事情一概不管。请问那样处理合适吗?我该怎么办?那里可以帮忙调解?如果打官司胜诉吗?可以赔偿多少?
应该是构成伤残级别的,仅伤残赔偿金一项就元,他的赔偿数额太少了你老公的同事应当那个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次性处理不合适。你可以在医院确诊之后的一年内向同事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法院诉讼,现在有的法院试行立案前调解,你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立案前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的项目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陪侍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的具体数字必须依据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进行判定。关键是你老公的伤势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该赔偿额度太低,建议去委托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宜。起诉后做鉴定,看属几级伤残。赔偿牵涉问题很多,要考虑受诉法院地、被抚养人个数、年龄,是否需安装假肢、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等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匿名感谢大家的解答,我还有疑问,如果法院判了赔偿多少,对方不履行,可以用坐牢代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