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以权谋取他人的应有利益(1)村官2002年已知在本村旁兴建高速路需要征地。(2)本人有一亩多的工荔枝树刚好在高速路征地位置,村官在2004年以发展经济为由收回本人的荔枝地,以树冠50元一米每棵一次性保偿青苗费,但是镇府一级的文件是树冠1至1.9米每棵一次性补偿400元.2至2.9米600元.3至3.9米800元.4至4.9米1000元.7米以上2000元。(3)高速路在2006年开始兴建,村官在2004年将土地推平,但仍旧保留荔枝树生长良好。(4)可以起诉村官追究责任.及本人利益吗?
可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追究他的责任你们但是达成协议没有?你只能起诉村委会,要求按照政府文件标准补偿。已复。起诉村委会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