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宅基地\土地2005年下半年县…

住房\宅基地\土地2005年下半年县政府以解决职工干部住房问题,发给科级以上干部每人一块宅基地,而这些科级以上干部绝大多数都已享受过房改分房、福利分房等。县政府这行为合理合法吗?我向上给有关部门反映多次未果。请求律师,像这种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有何法律依据可以帮助?请求法律援助。

你好!有违法之嫌,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宅基地只有集体组织成员才能享有,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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