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亲生子女与父财产处理问题2000…

关于亲生子女与父财产处理问题2000年农村开发,亲身父母各自分有一套还价房(划拨地房屋)2003年父母离婚了,但是离婚时父母双方都在离婚证书的财产协议上注明农村开发后的房屋全部归子女张立所有。至于父亲那个时候就把他的房管证交到了其子张立那里,但是现在父亲却要强行把房管证要回去并要将房屋自行处理掉(买卖。。。)。我的要求是想通过法律诉讼手段,希望法院将父亲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的名字加上一个我的名字。但不知道这样能否打赢官司?

赠与已经不是实践性行为了,合同法已经改为承诺性行为,而且但是你是未成年人的话,嗨应当重点保护。可以起诉确认房屋产权。赠与是一种实践性的行为,不动产权利变更以登记为要件,张立父亲有过赠与的意思表示,并把房产证交与张立,但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张立父亲可以收回赠与。你好,你父亲的房子产权属你父亲所有,当初和你母亲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约定全部归你,是一种赠与行为,但是房屋并没有过户给你,也就是说房子赠与的行为还没有实施,现在你父亲反悔也是法律允许的,你现在想通过诉讼与你父亲争这个房子的产权,法院支持你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中华人民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说的情况只有一点我还不明白,就是该房屋你是否实际居住。我个人认为你胜诉的把我很大,最近我才参加研究了同样类型的案件zyqgsf那父母的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处理意见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么?并且双方当事人都已经签字并由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