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我是贵州的一名退休人员,我想…

延迟退休我是贵州的一名退休人员,我想咨询的问题涉及到退休办理:按照规定我应该在2000年1月退休,可是由于单位拖欠社保机构企业承担部分保险费(个人部分已从工资里按月扣除),因此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从社保领取退休金,只能每月在单位领取退养工资3百余元,如退休的话按照社保标准可领取4百多的退休金;直到2002年8月单位才把欠款给社保机构补齐,我们(当时这批人数有40多人)才得以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退休本上也写的2000年1月退休,单位领导口头承诺我们把那两年收入差额1百多元给我们100%补发,在我们的催要下,这笔款终于拨下来了,可是却只补50%,我们拒绝签字,又给涨到60%,并说要就要,不要就算。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我的权益,是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是按照民事案件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此先谢谢给予帮助回复的律师!

一般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受理或者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