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请律师直接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可以离吗?我们是90年自由恋爱结婚的,由于性格和兴趣不合经常打吵,这两年他在外地打工,又有外遇,我手中有证据,我厌了这种生活提出离婚,可老公不同意离,说要拖我一生。如果再再他面前提起他就说要杀掉我和孩子,我很痛苦,所以我想通过法律,因太恨他了,不怕见到他,更多的是不想见到他这个人了。所以我想问,我可以请律师邦我不要他去法院出庭,直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就能把婚离掉吗?
如果他确实下落不明你才能通过公告离婚,现在这种情况通过正常方式提出起诉要求离婚就可以了,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开庭时你需要去,但是可以避免和他在法庭上正面见面。不行,只有在查找不到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下,才可以用公告送达的方式,离婚案件中,法院对公告送达非常谨慎。离婚属于解除身份关系的诉讼,双方必须到庭,除非是对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会公告送达,作出缺席判决!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通知不到时,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可来电咨询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