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起诉还是该撤回各位律师,新年好!我跟前夫06年3月由本地法院调解离婚后,我下岗了,8岁的女儿一直由我坚难的带着.调解书写明,他每月5号以前打孩子抚养费100元到我卡上,可从不自觉履行.07年5/6分我申请法院执行,给他要了1000多,法官还给他做了思想工作.可他没自觉几个月又成老样子了.08年底,他又欠了1400多,我急用的时候多次催他,他都找理由推脱,我终于忍不住了,以女儿名义写了一份要求抚养费增加的诉状<他工资由以前的760元涨到1300多了>,和申请法院再次执行的执行申请书,执行书还要求法院向他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让他单位按月扣他的工资给我.可诉状写好以后,发现他给卡上打了1000元,朋友也劝能商量最好,尽量不要进法院,我就再联系他,要他涨和还拖欠的抚养费,他答应的好好的,也给孩子许了愿,说从09年开始每月给200,年底发了奖金一块给.可是,正月初七孩子补习班报名,给他打电话他开始是不接,后来就成空号了.只要不去他家和他单位就根本联系不上他.现在孩子报名费虽然少了好多,但是高额的补习费和午托费却让人难以承受.面对这钟人,律师们,我该咋办?是继续起诉?还是再和他再去商量….
已经起诉了就不要撤诉,如果还有谈的余地那就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个调解协议吧起诉,强制一次性支付至孩子岁。还是继续起诉吧,别撤回了.既然已经起诉了,还是把诉讼进行下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