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问题本人于2008年10月1…

医疗事故问题本人于2008年10月15日因羊水破在医院行剖宫产,手术后40天身上一直少量出血,到医院检查为胎盘残留,后在长沙湘雅医院做宫腔镜电切手术治愈。手术宫腔镜检查报告显示:“宫腔镜下宫府前壁可见一1.5*1厘米大小的残留组织,余子宫内膜光滑,双侧输卵管见,退镜见宫颈管口可见少许残留组织”现身体已经恢复健康,请问这是否为医疗事故,如果是该怎样来处理这件事故。

医疗事故需要申请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为依托鉴定确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经过当地医学会鉴定才能得知,如果你怀疑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具有过错,你可以医疗过错为由提起诉讼,同样可要求赔偿.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肯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但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结论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