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未上保险,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赔偿08年3月进入到公司,同月就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上保险,问了公司保险的事,他们一直说在办理,但是直到09年2月也没有给上过保险,合同也一直没有给我一份,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赔偿。有法可依吗?
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应当补缴保险费,但不能支付给个人,应交社保中心。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补缴保险,并得到经济补偿。当然可以了,以未给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公司违法,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补交保险,给予赔偿。同意以上律师的的建议,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可以,尽快提起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