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奖金扣的是否合理?在公司年度“…

这样的奖金扣的是否合理?在公司年度“供电单位增收奖”中,我所超额完成任务,因此被公司提名为奖励对象。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各供电所当年新电费必须结零,未结零的,奖金按该单位电费回收比例同比例计算。因为这条规定,我所的供电单位增收奖又被全部扣除,理由时,当时还有一部分电费没有交完,也就是电费没结零。但当时的情况却是:那笔无法上缴的电费被领导用着报了其他开支了,也有发票为证。但不明白的就是,领导签字报条子所里是有预备金的,怎能用电费去报?不然的话他把大笔的电费都拿去报了该报与不该报的帐,最后无法填补的电费又都作为回收率来算,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我们的奖金直接挂钩,最后如此地全摊在我们头上,我们都无辜被扣了奖金。公司这样的做法有理吗?我们是否能够要求他们按电费结零来计算?是否能够要求他们退还曾扣除的那笔奖金?

你好!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