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屋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你好老师!18年前我公公一处旧房(是单位分给老人,一人居住)经开发商动迁安置一40平米房屋,当时经家人同意使用权过到我的名下,我爱人就哥俩,公公早年与婆婆离婚,回迁时哥哥就说他们做生意没时间照顾老人,由你们俩口子照顾将来房子归你们,我们一分不要,最终我们将老人养老并送终。如今老人去世18啦,他们提出生活困难,要我们卖房分得一半给他们,我不能理解,可当时只是口头说的,现在他也认帐,可还是要分得他们一部分,我经不起他们多次的压力,已经借送5000元给他们,可他们还是提出要5万元,我身患绝病,带一大学孩子,爱人去世5年,生活很难,很无助,我想得到法律援助,我这处房子到底与他们有没有关系?使用权房有继承财产的说法吗?并有没有诉讼时效呢?谢谢!
使用权可以继续使用,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