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的收款收据我最近购买一套房,一次…

房款的收款收据我最近购买一套房,一次性付清,但钱没有到期,我暂付了10000元,余款这几天付清,但开发商的收款收据是他公司自行印刷的收据,有他公司名的台头,开收款收据时一式二份,他给我的是复印那份,有他们公司的盖章.请问是否该给我第一联(即原件才可以)?万一有什么问题,复印的有法律效力吗?筱英

你好!房产公司应该给你收据的原件,你可以向他们提出,一般来说,复印件不具有证据效力,但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可以作为原件使用。开发商一般是你付全款后开具发票的。收据有盖章,属于原件,暂时作为凭证是可以的,最好汇款到开发商,保留汇款凭证。复印件无效,应出示原件,另外房产商应当向您出具正规发票。盖了章就属于原件。开发商应当提供发票,否则你可以举报,否则你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有公章就是原件。另外,没有开发票以后麻烦很多,房产是价值大的商品,要尽可能稳妥。应当向开发商索要发票。开发商应当提供发票一式两份的也应该是原件,复印件上必须有公司的原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