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赢再离婚起诉我的她是个超级泼妇,双方已经没有丝毫感情。2008.8我已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她不想离,法院也没有支持我。据法律,在6个月后可以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我不知如何打赢。现状:2008.3~2008.9分居,2008.10开始她回来了。目前我是不与她说话的(因为我见到她已经从心底里感到恶心),我现在就是在等6个月后的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2005.6~2008.6的三年间因为双方打架,而打110报警达10几次之多。请问:我该如何做才能做到离婚?谢谢!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可以到法院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直接起诉要求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收集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过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离的你好,保存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第二次起诉成功率比较高。保险点的话,据原判决过一年后,再提起离婚的话,把握更大些。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将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卷宗中的材料复议,再次提交。同时,还应提供离婚后你们仍无法和好,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等证据。一般,第二次法院会判决离婚。这种情况应注意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必要时委托律师争取。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几率较大,但也不是必然的。可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从你说的情况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当然你要有充分的证据法院才会判离,你可以当面咨询律师比较稳妥。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要取得一些证据。详情请来电联系在诉讼就差不多啦。可以委托律师帮助。第一次离婚的相关材料,及双方生活中报警记录、分居事实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