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宜我叫:谢旺东今年42岁于20…

工伤事宜我叫:谢旺东今年42岁于2008年6月23日,工作时操作吊机时.吊机臂断掉,砸在我后背而受伤!导致双肩骨折.胸椎十.十一.十二压缩型骨折.左脚脚腕骨折(现在仍淤肿).现在胸椎以及上半身绞痛难忍.当日入院治疗,于7月30日出院.在单位宿舍疗养.直至2009年1月31日药尽.老板在2月3日反乡归来.我向老板提出没有药了.叫他去医院买药.没想到老板却说:"不给我买药了.叫我自己去买药.如果自己没钱.就就去找亲戚借钱去买药.以后生活费.医疗费都不给了."全叫我自己想办法!我现在每天上半身.疼痛难忍!实在没有办法了.求助你们!

自己应该立即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年内到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去做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此确定赔偿数额,你老板肯定没代你缴纳工伤保险,所以一切发生的赔偿费用应该由你老板承担,老板不肯,就诉诸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享受工伤待遇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有必要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年,从年月日起。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鉴定级别要求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享受工伤待遇!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你应及时向申请认定工伤,如果你和单位没有劳动合同,还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建议委托律师起诉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