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离婚协议,一方不在场如何办离婚手续如题
必须到场必须由双方到场。
已有离婚协议,一方不在场如何办离婚手续如题
必须到场必须由双方到场。
咨询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你个问题,我家去年四月份买了一台樱雪牌的热水器,今年春节因为家里没人,热水器冻坏了,漏了满屋水,地板全不能要了,部分家电也损坏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我觉得我失误的地方就是回家时没关供水总阀,但是我又觉得这不是主要原因,应该是热水器冻坏的原因所造成的,我们小区不是热电供热,是小区锅炉,属于物业管理,我们找了物业人家不管,可热水器经销商他的答复是得向厂家反映情况,赔偿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是开关没关好,才漏了这么多水,鉴于这种情况,我们不知如何处理,特此请教你们,在百忙当中能给我们一个指教,谢谢
如果属于热水器质量问题,应当由供货商承担赔偿责任。热水器冻坏了造成的损失就应当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索赔!厂家和销售商只管质量问题,如果不是质量问题造成的,他们就不承担责任了。所有,你还是再检查是热水器有没有产品质量问题。
新婚离婚我们两结婚还不到一月由于感情不和在闹离婚我想向你们咨询点问题1因为讲习俗所以他给我们家的老人都买了点吃的,见面的时候加彩礼总共给了一万一千,还有就时买衣服和买首饰花了一万我想知道这些都属于我的还是离婚时要退的又或者时属于我和他共有的2还有就是我买过去的东西离婚时要怎么分3我带过去的压箱钱是我的吗4我和他没有性生活离婚时会对我有什么坏处我和他都是农村人所以对这几万几万的还时很在乎的希望您能给我点意见非常感谢谢谢
如果共同生活,一般彩礼不退还。你的婚前财产所得是你个人财产。如果想尽快离婚,最好还是尽量把彩礼退还。如果没有结婚证或者没有共同生活,彩礼需要退还;自己带过去的东西归属个人。奉劝一句,既然无法在一起生活,也不要太在意那一点小东西。匿名你想要什么?
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住的套房子是在2006年12月我老公和他爸爸交了首期,购房合同上是我老公和他爸爸的名,但房子是在2007年6月才交付给我们。我和我老公在2007年2月才结的婚,婚后一直是我们两夫妻来供款,装修时向我家借了4万元装修费,并写了借条。我想问下,我跟我老公离婚,这房子能算是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不是,那应该怎么处理这房子?谢谢!
该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对此进行分割,但婚后所供款额则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补偿给你,装修款应为借贷,也应返还。同意以上。婚前的首期和供款是对方的,婚后的供款属于你们共同所有,万装修费属于共同债务,要以你们的共同财产来还该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对此进行分割,但婚后所供款额则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补偿给你,装修款应为借贷,也应返还。只有婚后还贷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装修费为共同债务。
这样的交通事故怎么解决!!!我父亲在07年被小车撞成8级残废,交警判我父亲为主要责任。现在两年了。还没处理。我该怎么办!!!!现在我父亲66岁了。残废后行动更不便,要人照顾。车主在住院时只出了4000元。现在我怎么办呢??????//
可能存在时效问题,当面咨询律师吧.你的父亲是主要责任,赔偿上要承担主要部分,建议你找律师帮你计算一下。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卢巧仕先起诉,再和对方协商。你方要负主要责任。占费用(赔偿总额)%左右。
我租的门面房要拆迁,有没有补偿?我租的房在村里做了点买卖这个村快拆迁了到时我怎么办?
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享受有关待遇。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我该怎么办?老公在单位上班时间被单位的同事开玩笑把小腿粉碎性骨折,在医院做了手术,医药费可以报销80%是单位同事出的,一年后还的做2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也是同事出,单位给发6个月的工资还有老婆陪侍费一个月500元,同事准备给2000元一次性了解,以后有什么事情一概不管。请问那样处理合适吗?我该怎么办?那里可以帮忙调解?如果打官司胜诉吗?可以赔偿多少?
应该是构成伤残级别的,仅伤残赔偿金一项就元,他的赔偿数额太少了你老公的同事应当那个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次性处理不合适。你可以在医院确诊之后的一年内向同事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法院诉讼,现在有的法院试行立案前调解,你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立案前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的项目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陪侍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的具体数字必须依据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进行判定。关键是你老公的伤势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该赔偿额度太低,建议去委托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宜。起诉后做鉴定,看属几级伤残。赔偿牵涉问题很多,要考虑受诉法院地、被抚养人个数、年龄,是否需安装假肢、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等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匿名感谢大家的解答,我还有疑问,如果法院判了赔偿多少,对方不履行,可以用坐牢代替吗?
这种协议有用吗?我父亲去世后,母亲召集长辈及相关家人到家里,由村书记执笔写下分房协议:将父亲名下的四幢房子平分给我们兄弟二人,并由几位长辈签名作证。请问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别的兄弟姐妹还能再来分吗?
不行,对于父亲留下的房子别的兄弟姐妹也有继承权,母亲不能擅自处分他人有共有权的房产。三水厂你母亲是没有权利处置其他孩子所能够继承的财产的,除非他们写下自愿放弃的字据,否则就是犯法,几位长辈更要自重。这是法律规定,不是自己说了算的社会,哎!
我是非法营运吗一个认识没不久的朋友,顺路坐过我两次车(私家车),没收钱的,一次晚上打电话说让我帮忙第二天去机场接他两朋友,第二天到机场当场就被执法人员分开带去做笔录,我那朋友既然说我具体还收了多少钱,才知道上当,在笔录里我只是说帮朋友忙,没收费用。说我是非法营运,然后执法部门开了三万罚单,请问各位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律师解答
原来你是中的埋伏。~~~~~你目前急切想了结此事的心情完全能被理解。我认为,执法单位要认定你是非法营运,必须要捉到你从事了营运的证据,其中就包含了你直接收取营运费用的证据。但是从你现在讲的情况来看,执法部位仅有证人证言,尚未查获你的营运收益,所以凭此证言就确定你属于非法营运,我认为有点欠妥。你若不服,可持行政处理决定书与律师面谈后向法院起诉,告执法单位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要求纠正并还车。如果没收费,就不存在非法营运,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如交管部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收了费,则不存在非法营远之说,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进行行政诉讼吧
私房拆迁2006年12月婆婆家私房拆迁(私房是上海虹桥机场地区农村,原来房子是婆婆造的,原来产证上只有婆婆一人名字),婆婆代表全家和动迁公司签定拆迁安置合同,并用动迁款认购了三套房子拆迁安置房,三套安置房的认购合同中产权人中都有我的名字(我都签过名字),07年我和她儿子离婚了。最近认购的房子马上要拿钥匙了,我想得到属于我和儿子的房子。男方不同意给我们房子,原因是说,旧房是他妈造的,以前旧房产证是婆婆的。我认为既然我们签过认购房子的合同,产权中也有我和我儿子的名字,我想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将你的意图告知律师,找律师当面咨询您好:男方说的有道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才能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你是何时结婚。你公公现在在否,或者你结婚时你公公在否。你婚姻期间男方有否发生继承财产的问题。情况不同处理结果不同。你最好当面咨询律师。根据你今天电话说的情况,你应该是同住人被安置人,虽然你和你丈夫没有房子产权,但应该有一定的安置费用,你可以争取你的份额。yy对于此房产,你应当有份额。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