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的纠纷律师您好,现有个房屋买卖的问题咨询您:有一个拆迁户,分得了1座房子,房子本身应该是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当时向其说明了房屋大小、楼好单元楼层。我家与其签订了买房合同,并附了5万定金,约定房屋交房后他们把房卖给我家,我们付清余款20万。当时口头约定房屋08年底交付,但现在开放商延期,可能要09年底才可交房,我家就想以房屋延期为由把房推掉。但卖方说房屋交付日期没有写进合同,不能退,要退要给他3万元损失。请问律师1.我家现在有没有办法把房子推掉2.如果现在退不了,由于开放商交房时可能给他们的房子的楼号、面积会和卖方承诺的有变化,我家那时可不可以以与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楼号、面积不一致向卖方索取赔偿?3.由于房屋是经济适用房,可不可以此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对方退定金?谢谢您的答复,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回答的比较详细,我们就想和您进一步沟通,聘请律师打这个官司。再次感谢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以后的赔偿损失。由于你所说的问题有的是假设,所以不能给你准确的结论,必须要根据你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才能判断所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应对的方法。登陆需要依据合同及是否有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确定。以证据能够证明的约定为依据!你好!以协商为好,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北京律师祝永根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