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我在2007年进入该公司,于2008年3月签订三年的正式劳动合同,现在无缘无故辞退我,请问他需要给我什么赔偿呢?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选择以下仲裁请求:、请求撤销该公司的解除合同(辞退)决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该公司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四个月工资)。如果选择第项请求,则劳动合同终止。–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你好,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