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医疗纠纷协商期间,是否可以单方面处置死者尸体?病人于09年1月20日去世,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现在家属正在跟医院协商中,是否有法规规定万一协商超过期限未达成一致的,医院有权单方面处置死者遗体?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医院无权单方做处理,要有公安机关的手续才可以处理如果没有申请尸检,建议及早处理尸体,否则要承担多出的费用。及时申请尸检,封存住院病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无权单方处置,应尽快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