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我是一名家庭婦女,已結扎,孩子12歲。我先生月收入約8000,公積金11萬左右,在他名下的存摺有9萬左右。每月給我1500—-2000的費用,餘下留為己有。因夫妻性格不合,經常吵架,在家對我指手劃腳,橫眉瞪眼。我受不了他這種怪異的行為,很想離婚,請問我能有一半的財產嗎?孩子能隨我生活嗎?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无书面约定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公积金),离婚时你有权分你丈夫的一半财产。、由于你已经结扎小孩可能优先你,但由于小孩已经岁了,要看小孩意见。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现在孩子以经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一般来说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则要看具体的情况了。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小孩如果没有什么意见,归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财产能有一半。、孩子谁抚养,要征求小孩的意见。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小孩要征求他的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一半,根据你介绍的情况,还在也应当由你抚养,对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