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聘金尊敬的律师,您好,本次提问内容如下:09年十一,一对新人结婚,女方幼时犯过一种类似癫痫的病,医院也无从确查。20年来一直未曾发作,婚前女方在洗澡时发作了一次,但无大碍,便没有告知男方,于是按约定双方成婚。婚后半年,女方怀孕2月多,再次出现这样的病症,女方家长便告知男方实情。男方得知后,说女方骗婚,便强烈要求女方打胎,并且软硬兼施加压女方要求离婚!女方自己去打了胎。近日,双方闹到了离婚的口子上,男方要求女方退还3万聘金。而女方要求则于婚前花了近5万的嫁妆费用,男方选择不予赔偿,(包括两人婚后共同消费的婚礼时的收入,女方打胎加保养费用,以及婚后因病发作而上医院就诊的费用)反要求女方退还全额的聘金。律师,您能否给予一点帮助和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