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连续5年亏损,资不抵债,外商下落不明,法定代表人是否要以个人的财产还公司的债,可否申请破产外资公司连续5年亏损,资不抵债,外商下落不明,法定代表人是否要以个人的财产还公司的债,可否申请破产
你好,可以申请破产;法定代表人没有义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可以申请破产,没有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如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不是什么情况股东都承担无限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是否要,可否申请破产,可以申请破产,不以个人的财产还公司的债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由股东根据出资额承担责任,做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