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好:一家公司的两个员工甲(业务主管)、乙(业务员),甲经常欺负乙,导致乙最终无法忍受,一天与甲起了冲突并两人动手打起来。甲把乙打伤,最后赔偿了1000元钱医药费(此事到此已经和解),之后公司老板又宣布处罚甲和乙两个人,甲被处罚150元(甲,月工资为2000元以上),乙被处罚300元(月工资为1200元),但在公司章程中并未写明此类处罚相关条款(由于公司老板与甲方是同学关系,老板方面说甲方吃亏,所以两者处罚资金不同,而此事件甲乙双方并未对公司财产造成任何伤害)。请问:1.公司老板方面是否有权利进行对甲、乙两人的现金处罚?2.处理罚款一事是不是应该有政府相关机构才有权利处罚?3.在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老板私自在工资内扣下罚金不给,只给剩余工资,请问公司老板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的话,请问是什么罪?是否构成抢劫罪?4.员工能否对此事进行法律维权或找哪些相关部门能够解决此事?5.如公司老板构成犯罪,请问员工应获取什么证据才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构成犯罪。处罚是企业内部的事情,这个似乎找不到法律依据。不过你可以,就受伤害情况保留证据,向对方索赔。因此,可以排除公司责任,单独追究甲的责任。单位没有权利处罚;有处罚权的单位是有授权的单位;老板私自扣押工资不能构成犯罪;可以到劳动部门去反映或者委托律师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