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啦您好,公司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公司物品转移到常务副总的宿舍里面,包括电脑,桌椅(卖了),库存(金银币)等,因为公司欠薪,我们将公司告上仲裁,但是仲裁开庭却要等到年底,时间太漫长了,我们恐怕公司在那个时候会申请注销,要是他注销了营业执照我们的欠薪还能给吗?现在我们又发现了公司常务副总宿舍的地点,里面的公司物品一部分应该还在,因为他们还想重新注册公司开新的,回避对我们的欠薪行为。我们可以向仲裁申请参禅保全吗?我们如何证明宿舍里面的东西就是我们公司的呢?我们知道公司搬家时,是一个搬家公司给搬家的,还给公司开了发票,开车的司机能给我们作证这些东西就是从我公司搬出去的吗?如果没证据就将宿舍实行财产保全,我们会有什么后果?就怕常务副总不承认是公司的东西啊!
目前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关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规定,因此法院可能不接受仲裁委转去的保全材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提出财产保全。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